地價稅自用優惠稅率解析
- 臣均 連
- 4月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連店長報你知】年底地價稅怎麼這麼貴?原來是忘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大家好,我是連店長!
每年到了年底,總會有客戶拿著地價稅單一臉驚訝地問我:「怎麼地價稅這麼貴啊?」
其實,關鍵就在於你有沒有在9月22日前,完成「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申請!
今天,小連就來幫大家快速整理一下地價稅的節稅重點與優惠稅率申請方式,讓你不再被高額稅單嚇到!
📌 一、地價稅基本資訊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
繳納期間:11月1日~11月30日
課稅期間:當年1月1日~12月31日
若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請務必在每年9月22日前完成申請!
📌 二、稅率怎麼算?
類別 | 稅率 |
一般地價稅率 | 千分之10~55(採累進制) |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千分之2 |
✅ 如果符合資格,就能從原本高達千分之55的稅率,降為千分之2,差很大!
📌 三、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需同時符合以下五項):
戶籍設於土地上的建物內,且為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
該土地沒有出租、也未作營業使用
建物所有權屬於申請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
面積限制如下:
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為限
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能申請一處自用住宅用地
📌 四、常見誤區提醒
🔸 最常見錯誤 No.1:沒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錯過就只能等明年,地價稅多繳一整年很心痛…
🔸 常被忽略 No.2:「一處為限」的限制若您或家人名下有兩間以上的房子,想要多處享有優惠稅率,就必須注意設籍對象與關係人條件。
📌 五、擁有兩處以上住宅怎麼辦?
雖然原則上「以一處為限」,但若符合以下條件,
還是有機會申請第二處或以上的優惠稅率:
✅ 第一處設籍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第二、第三處設籍人:已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等直系尊親屬
只要符合規定,也能合法享有多處自用優惠稅率喔!
✅ 結語小提醒
善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是最實用的合法節稅方式之一!
每年9月22日前,別忘了檢查自己的房產是否已完成申請!
有任何地價稅或房產節稅上的疑問,
歡迎私訊「連店長」,我會用心為您解答 🙌
可以留意你家的稅單,紅圈處就是課徵的稅率:
一、一般稅率:

二、自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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