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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才五個月,卻要繳十五個月房屋稅?帶你看懂房屋稅詳解

  • 作家相片: 連臣均
    連臣均
  • 4月27日
  • 讀畢需時 8 分鐘

── 2026 報稅季前,這件事你應該先弄清楚

連店長|全國不動產北大樂活加盟店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覺得不得不說。

 

雲林一位林小姐,今年 2 月初才剛買了新成屋,實際拿到房子不到半年,結果房屋稅單一來,上面寫的是:課稅月數 15 個月

 

她當然嚇到了,立刻去問稅捐機關——稅務局的回答是:「沒算錯。」

 

這個故事聽起來很荒謬,但其實完全合法,因為房屋稅的課徵方式,從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就已經大改版了!


「沒人告訴我這件事」,是屋主心裡最常累積的那種委屈。

很多事情,法律上完全沒錯,但就是沒人事先講清楚,都是遇到才長知識。

趁著五月報稅季,我來把房屋稅這部分,好好來寫篇分享文。


 

一、房屋稅是什麼?誰來繳?

 

房屋稅是一種地方稅,課稅對象是「建物」本身,與土地無關(土地那部分課地價稅,11 月才繳)。

繳納期間: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一年課徵一次。

課稅所屬期間:一年 7 月 1 日至當年 6 月 30 日,共 12 個月。

 

💡 納稅義務人怎麼認定?

每年 2 月底(2 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那一天謄本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就是當年度的法定納稅義務人。

中途賣屋不影響這個認定——稅捐機關只看 2 月底的登記資料。

買賣雙方在契約中另行約定費用分攤,是雙方私下的事,與稅捐機關認定的納稅義務人無關。

 

二、為什麼買了 5 個月,卻要繳 15 個月稅?

 

這是新制最容易踩到的坑,特別是買新成屋的人。

 

關鍵:2024 年 7 月 1 日起,「按月課徵」改為「按年課徵」

 

舊制是建好幾個月就繳幾個月。新制改成每年一次,基準日是 2 月底。

 

此外,新成屋若在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完工,因已超過當年度基準日,該段期間的稅順延到次年度計算。結果次年稅單同時包含「上一年未課的那幾個月」+「本年度 12 個月」,最長可達 16 個月。

 

林小姐的案例實際走法

新成屋完工:2025 年 4 月(已超過 2025 年 2 月底基準日)

→ 2025 年 4~6 月(3 個月)順延到 2026 年度課稅

林小姐過戶:2026 年 2 月 28 日(基準日當天已完成登記)

→ 她成為 2026 年度的法定納稅義務人

→ 稅單內含:2025 年 4~6 月(3 個月)+ 2026 年 7 月~2026 年 6 月(12 個月)

→ 合計:15 個月,稅務局沒算錯。

 

但真正的問題是:2025 年 4 月至 2026 年 2 月初這段,房子還是建商的。

代書在交屋結算時,是否有讓建商補貼這段期間的稅款給林小姐?

新聞沒寫——但這才是屋主應該盯緊的事。

 

買新成屋的人,交屋前一定要問代書:這間是幾月完工的?

完工時間落在 3 到 6 月之間,要確認結算時建商有沒有補貼你那段期間的稅。

 

三、收到稅單,每個欄位代表什麼?

 

很多人看到稅單只看金額,其實裡面的欄位是有意義的,看懂了才知道數字對不對。

 

欄位名稱

說明

納稅義務人

2 月底當天登記的所有權人。中途賣屋、剛買進都以這天為準。

課稅現值

政府評定的房屋價值,不是市價。依建材、屋齡、坪數、樓層、地段計算,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

稅率(%)

依房屋用途及持有戶數決定。自住 1%~1.2%、非自住 2%~4.8%、營業用 3%。

本稅

課稅現值 × 稅率 × 課稅月數 ÷ 12,這就是你應繳的金額。

課稅月數

一般是 12 個月。新成屋第一張稅單可能超過 12 個月。

持分比例

若房屋是共有(如兄弟姊妹繼承、夫妻共有),依持分比例課稅。

使用情形

自住/非自住/營業等,這個欄位決定適用哪一個稅率,務必確認正確。

 

📌 看到稅單第一件事:確認「使用情形」填的對不對

如果你是自住,使用情形應該是「自住或公益出租」欄有數字。

如果顯示「非自住」,但你其實是自住,要立刻去稅捐機關更正,

房屋稅條例規定,使用情形變更,應於每期開徵 40 日前申報( 3月22日 以前),

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才開始適用。

 

四、自住族 vs 多屋族,稅率差距有多大?

 

房屋稅 2.0(囤房稅 2.0)從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25 年 5 月首次依新稅率開徵。今年(2026)是第二年,許多屋主正式感受到差距。

 

▌ 住家用稅率總覽(新北市 115 年期)

 

類型

適用條件

稅率

全國單一自住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僅 1 戶,且新北市房屋現值 235 萬 500 元以下

1%

自住 2~3 戶

全國自住合計不超過 3 戶,

符合設籍+實際居住+未出租條件

1.2%

出租達租金標準 / 繼承共有

全國歸戶 4 戶以內

1.5%

出租達租金標準 / 繼承共有

全國歸戶 5~6 戶

2.0%

出租達租金標準 / 繼承共有

全國歸戶 7 戶以上

2.4%

其他住家用(閒置/投資)

全國歸戶 2 戶以內

3.2%

其他住家用(閒置/投資)

全國歸戶 3~4 戶

3.8%

其他住家用(閒置/投資)

全國歸戶 5~6 戶

4.2%

其他住家用(閒置/投資)

全國歸戶 7 戶以上

4.8%

 

▌ 非住家用稅率

 

類型

稅率

備註

營業用(店面、辦公室等)

3%

各縣市略有差異

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

依各縣市規定

通常 1.5%~2.5%

非住家非營業用(空置廠房、倉庫等)

2%

各縣市略有差異

建商待銷售餘屋(起課 1 年以內)

2%

 

建商待銷售餘屋(超過 1 年至 2 年)

2.4%

 

建商待銷售餘屋(超過 2 年至 4 年)

3.6%

 

建商待銷售餘屋(超過 4 年至 5 年)

4.2%

 

建商待銷售餘屋(超過 5 年)

4.8%

 

 

🔑 囤房稅 2.0 最關鍵的改變:「全國歸戶」

舊制:各縣市分別計算。台北 1 戶、新北 1 戶、桃園 1 戶,各地各算 1 戶,都享自住稅率。

新制:全國加總。三地合計 3 戶,超過的全部按非自住稅率課徵。

→ 以前「分散持有」的節稅空間,正式關閉。

 

自住要符合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       沒有出租,也沒有做營業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自住合計 3 戶以內

 

注意:「辦竣戶籍登記」是房屋稅 2.0 新增的條件。沒有設籍,就算你真的住那裡,也不算自住。

 

五、滯納金:拖越久,罰越多

 

這個部分很多人輕忽,但數字很具體。

 

⚠ 逾期繳納的代價

繳納期間: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逾期後:每逾 3 日,按應納稅額加徵 1% 滯納金

→ 逾期 3 天:加徵 1%

→ 逾期 6 天:加徵 2%

→ 逾期 30 天:最高加徵 10%(到頂)

 

逾期 30 天仍未繳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可能查封、拍賣財產。

 

實際試算:房屋稅本稅 6,522 元(如上圖稅單),

拖 30 天不繳 → 再加 652 元滯納金,總計 7,174 元。

稅額愈高的物件,滯納金愈可觀,完全不划算。

 

稅單 5 月 1 日之前就會到,不要等到月底才處理。現在可以用手機 App、便利商店、網路轉帳,一分鐘的事。

 

六、三個真實情境,對號入座

 

情境 A|首購自住族(最輕鬆)

狀況:全國名下只有這一間,全家設籍,沒有出租。

新北市房屋現值:180 萬(低於 235 萬門檻)

→ 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 1%

→ 應繳房屋稅 = 180 萬 × 1% = 每年 18,000 元

→ 比舊制 1.2% 少繳 3,600 元,首購族是有感減稅的。

 

情境 B|換屋族(過渡期名下暫時有兩間)

狀況:新屋已過戶,舊屋還沒賣掉,名下暫時 2 間,兩間都有家人設籍、都自住。

→ 全國合計 2 戶,在「3 戶以內」的自住範圍

→ 兩間都適用 1.2% 自住稅率,不會跳到 3.2% 那格。

 

⚠ 但要注意:

舊屋若已有租客,或家人戶籍已遷出,就不符合自住條件,

稅率可能跳到 3.2% 起跳,換屋期間這個細節不能忽略。

 

情境 C|持有四間(一間自住、三間閒置)

狀況:本人名下全國 4 間,只有 1 間自住設籍,3 間閒置未出租。

→ 自住那 1 間:1.2% 自住稅率

→ 另外 3 間閒置(全國歸戶後,算「其他住家用」3~4 戶級距):3.8%

 

試算(假設 3 間閒置每間房屋現值各 120 萬):

舊制(1.5%):120 萬 × 1.5% × 3 間 = 每年 54,000 元

新制(3.8%):120 萬 × 3.8% × 3 間 = 每年 136,800 元

→ 年度稅負增加超過 8 萬元,差距非常明顯。

 

七、連店長的實務提醒

每年5月跟12月幫客戶整理產權和稅務問題,整理幾個最常被忽略的幾個點:

① 新成屋買家,一定要問完工日

交屋前先問代書:這間是幾月完工的?落在 3 到 6 月之間,首張稅單可能長達 15~16 個月。結算時要確認建商有補貼那段期間的稅款。

② 3 月以後才過戶完成的賣方,你是今年的法定納稅義務人

3 月以後才完成所有權移轉的賣方,2 月底基準日當天房子還登記在你名下,你就是今年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交屋時買方按日補貼的那筆錢是費用結算,是你們的私下約定;但你對稅捐機關的繳納義務,不會因此消失。稅單寄來,一定要去繳,拖過期限就開始計滯納金。

 

③ 換屋期間,確認兩間都有設籍

兩間都要有家人實際設籍,才能同時享有自住稅率。換屋時常有人忘了把孩子的戶籍一起遷過去。

 

④ 全國歸戶,名下幾間要重新盤點

在外縣市還有物件的,新制是全國加總計算,不是各縣市各算。

 

⑤ 空屋不是不用繳稅,反而稅率更高

很多人以為空著就不用繳,完全錯誤。閒置房屋適用最高稅率,比自住高出好幾倍。

 

⑥ 稅單上的「使用情形」,要核對正確

如果你是自住,卻被列為非自住,要立刻去稅捐機關更正,越早處理越有利。

 

最後說一句老實話

 

萬萬稅不是房仲的主業跟專業…..我們就是靠些經驗處理基礎問題,懂些皮毛,代書和會計師才是真正的專家。

 

但我見過太多人在收到稅單後才說「沒人告訴我這件事」——不管是稅單、管理費、社區規約。

 

 

有稅務問題,歡迎直接找我聊,我真的不懂的會幫你轉接專業代書跟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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